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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23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任务:据有关部门调查,2015年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总面积达7800多公顷,其中国有林地1900公顷,集体林地5900多公顷。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责 任 人: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2018年8月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参地的查处工作,有序推进已查处的违法违规参地的回收还林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违规参地的还林工作。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8年3月底前,制定毁林种参排查方案,列出问题地块清单。
(二)2018年6月底前,开展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参专项行动,对非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交一起。8月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参地的查处工作。
(三)依法对所有毁林种参地块处理后,责令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林业执法部门对恢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违规参地的还林工作。
(四)建立健全林地用途管制长效机制,坚决制止毁林开垦种植等各种破坏林地资源行为,防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
(五)2019年10月底前,对毁林种参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个点位进行核查,确保不遗漏、不反弹,全面整改到位。
(六)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对生态保护进行宣传。对毁林种参案件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
(七)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方案,落实抚育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使森林植被恢复达到成林标准。
整改效果:
(一)2018年3月,市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毁林种参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开展全市毁林种参地块、面积的核查工作。最终核实确认全市毁林种参面积4131.36公顷,真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我市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面完成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任务,共清收起参还林4131.36公顷。
(三)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集中组织开展“利剑”“春雷”“绿剑”等专项行动,对全市毁林种参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守护住青山绿水。
(四)多次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了问题整改成果。
(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参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毁林种参问题的发生。
(六)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毁林种参的危害及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法守法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4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249299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